“全权代为打理店铺,保证第一个月就能盈利2000元以上,三个月后月营业额5万元以上!”这种广告词对于一名急于提高营业额的新手淘宝店主来说,是非常有诱惑力的,但对于那些有经验的淘宝老店的店主来说,心里往往会打个问号:提高营业额,有那么容易吗?这其中会不会有猫腻呢? 2020年4月,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警方在河南洛阳将一个专门瞄准“菜鸟”淘宝店主的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归案。9月9日,该诈骗团伙的高某、梁某等12名成员被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 专为新手店家提供全方位服务 20多岁的淮安女子张某,在某单位上班,因平时工作比较清闲,便决定在淘宝网上开个店,赚点零花钱。2019年12月,张某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服装店,上架了一批衣服到网店售卖。但遗憾的是,网店上线后,很少有顾客来访,生意非常清淡。 2020年3月底的一天,张某正为网店发愁,突然,淘宝旺旺上收到一条信息:“你好!我也是做淘宝的,想请您关注一下我的店铺,冲一下销量。”见同是淘宝卖家,张某没有多想便同意了。随后,对方发来一个店铺链接。张某打开一看,发现这家店铺生意非常好,很羡慕,便询问对方生意这么好的秘诀,对方提出和张某互加微信,便于交流。张某于是很快和昵称为“曼儿”的人加了微信。 “曼儿”告诉张某,自己一开始做淘宝店,生意也很不好,后来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淘宝运营老师,生意才逐渐好起来。张某赶紧向对方索要运营老师的联系方式,对方立即将一个名为“电商技术服务”的微信号推荐给张某。 张某于是咨询这位运营老师,该如何提高店铺销量。对方告诉张某,自己所在公司专门为刚开的淘宝店铺的商家提供全方位服务,但是有偿服务,一个季度价格是3980元,永久费用是6980元,签合同后,由公司全权代为打理店铺,保证张某第一个月就能盈利2000元以上。张某听了,不太相信,就没有交费。 交了6000余元后被老师拉黑 过了几天,运营老师再次联系张某,称有很多客户在自己公司帮助下取得了成功,建议张某跟他们聊聊看,随后,对方向张某推荐了一个名为“慕卿”的微信号,称这个店铺也是自己公司帮助代运营的。 张某听了,半信半疑,但还是加了“慕卿”的微信,在聊天过程中,“慕卿”告诉张某,自己和这位运营老师合作一年多了,效果显著,现在自己的店铺生意非常好,还发来一个店铺链接,张某打开一看,果然生意火爆,便动了心,就主动联系运营老师,提出想先购买一个季度服务。为了看看效果,张某又提出先交部分定金,看到成效后再支付余款,运营老师同意。 随后,张某向运营老师提供的账号打去1000元。运营老师随后发给张某一份电子合同,合同上甲方是张某,乙方是河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合同主要内容是:签订合同后,张某店铺的装修、商品上下架、商品发货、售后服务等等事务,全部由运营公司代理,并且第一个月保证张某盈利2000到3000元,第二月开始销量破百单,第三个月营业额达到5万元以上。 张某看了非常高兴,就签了电子合同。随后,运营老师告诉张某,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在张某的店铺里上架一些商品,以帮助张某提高流量,让张某将自己店铺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告诉对方。张某照办。 第二天,张某看到自己的店铺果然上架了几款首饰。更让张某高兴的是,这几款首饰上架没多久,便有五个首饰被顾客拍下了。看到有人来买东西,张某立即兴奋地告诉运营老师,说有人在自己店铺拍首饰了,让他赶紧发货。但运营老师提出,张某必须交清运营费尾款才能发货。因害怕不发货引发买家投诉,影响店铺信誉,张某立即将剩余的2980元尾款转给了运营老师。收到钱后,张某一看自己的店铺,刚拍下的五款首饰已经发货了,张某心里舒了口气。 但让张某失望的是,在那五件首饰被拍下后,连续几天再也没有新的订单。于是,张某又找运营老师反映情况,对方告诉张某,生意不行是因为张某店铺的等级太低,没有流量。要想生意好,必须提高店铺等级,如果再交2680元,可以将张某的店铺升级为钻石店铺。 没有办法,张某只好又向对方转账了2680元。但让张某没想到的是,刚交钱的第二天,自己的店铺就被淘宝网封掉了,因为淘宝的自查功能发现了张某店铺在拍出商品时输入的是空单号,虚假物流信息很容易就被淘宝网发现。且运营老师再也无法联系上,再联系之前的“慕卿”和“曼儿”,发现自己已被拉黑,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,立即报警。 花钱拜师学来“话术” 接到报案后,淮安警方开展调查,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。2020年4月8日,淮安警方在河南洛阳将高某、梁某二人抓获归案,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该诈骗犯罪团伙其余10名犯罪嫌疑人也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。
【申明及注意事项】
1、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,并标明本网站网址(https://www.tianmaodianpu.com)。
2、网店交易论坛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。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,烦请提供版权证明、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@tianmaodianpu.com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3、本站内容仅作分享交流用途,作者观点不等同于网店交易论坛观点。用户与作者的任何交易与本站无关,请知悉。
4、我们鼓励并倡导网店经营人员、有想法的电商工作者等本站用户更多的发布原创内容。如转载他站内容到本站,请获得原作者授权并注明具体出处。
5、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、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,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唯一网址: https://www.tianmaodianpu.com/thread-24864-1-1.html
|